为进一步加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未央区治污减霾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对象
未央区治污减霾办公室工作人员15名 。
二、招聘条件
1、学历条件: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进步、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公文写作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5、从事环保工作3年以上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年龄可放宽3岁,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6、有环保工作经验、有公文写作能力以及计算机专业、中文专业、共产党员优先。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低于2:1时,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行面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21日;
2、报名地点: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办公室(未央路77号);
3、报名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未央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并于2015年4月24日上午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笔试后按岗位应招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通知面试。
2、面试
重点测试语言表达和分析处理问题等能力。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及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以个人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三)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2300元(含300元绩效),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保险。
五、附则
1、凡在报名、考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2、各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考生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治污减霾办人员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区纪委和环保未央分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西安市未央区治污减霾办人员招聘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