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宫发展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宫2013年公开招聘教学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
社会人员(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下同)。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和人数
根据2013年我宫教师的需求状况预测,我宫拟招聘的岗位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录用后将根据我宫专业技术岗位的空缺情况,符合条件的,经竞聘后再聘用到相应的岗位)、教学辅导员2名。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市、从化市,下同)。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按照穗府〔2003〕72号文执行。
6.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学士或以上学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非广州市户籍的已婚应聘者,其配偶须有广州市户籍。
若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婚姻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后果自负。
2.应聘语言艺术教学辅导员职位者,需持有影视戏剧表演、影视戏剧导演或播音主持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有该专业校外教育工作经验,近5年创作作品或辅导学生参加省级或以上比赛获二等奖或以上者。
3.应聘舞蹈教学辅导员职位者,需持有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或舞蹈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有该专业校外教育工作经验,近5年创作作品或辅导学生参加省级或以上比赛获二等奖或以上者。
(三)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国家承认。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2013年8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3年9月1日后出生,其他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四、获聘者的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及受聘岗位,享受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相应在编人员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集中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中路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办公室(C409)
3.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17日(星期二至四),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4.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提供本人《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公开招聘教学辅导员报名表》(需贴上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份。应聘人员必须在“本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2)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证明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已婚非广州市户籍的需要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
以上人员学历学位的鉴定证明,可由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代办(联系电话:020-84621543)或自行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供鉴定证明的,可先提供办理鉴定证明的回执,获得聘用资格后再补交。
5.应聘人员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公开招聘教学辅导员报名表》上填写的情况一致,在面试期间我宫还可随时再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即取消面试资格。
6.经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3年10月19-20日两天内到我宫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的主要内容为:
①语言艺术教学辅导员:语言艺术理论知识和命题编剧或创作串词等。
②舞蹈教学辅导员:舞蹈理论知识、命题创作舞蹈台本或分析作品等。
3.为确保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笔试设置开考比例,比例为1:3。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取消招考职位。
4.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5.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10月25日左右在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网站公布。
6.笔试的有关规定于笔试前在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①语言艺术教学辅导员:面试以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小品创作、讲故事、朗诵及节目主持)和说课的形式进行。
②舞蹈教学辅导员:面试以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现代舞、民族民间舞及儿童舞三种不同风格的舞蹈展示,命题即兴创作)和说课的形式进行。
2.面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10月31日(星期四)进行。
3.面试成绩中专业技能测试占70%,说课占30%。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考试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体检对象在参加体检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
2、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3、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4.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番禺教育信息网和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网站上公布。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指定医院:番禺区中心医院。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六)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番禺区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renshi.panyu.gov.cn)、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我宫可视实际情况在参加考试且成绩在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七)办理接收手续。
对确定拟聘用的教学辅导员,按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引进、接收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相关内容
(一)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若为广州市外户籍的人员(含增城市和从化市),录用时需办理广州市入户手续,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联系及咨询办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中路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办公室C409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电话:39993555
联系人:王彦媛
投诉电话:39977128
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公开招聘教学辅导员报名表.rar
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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