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艺报刊社是由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出版《广州文艺》杂志、《诗词》报两类刊物。《广州文艺》杂志(国内统一出版号为CN44-1015/1)是广州市唯一的文艺期刊,也是广东省优秀期刊。《广州文艺》一直秉承着“都市、青春、人文、原创”的办刊宗旨,以新鲜活泼,真实亲切的办刊理念,以广州独特的文化优势为依托,形成了以现代都市文学艺术为主体的期刊风格,培养了大批省内以至国内知名的作家,深受广大读者欢迎和喜爱,被誉为“南中国的文化彩虹,大时代的精神绿洲”。《诗词》报(国内统一刊号:CN44―0021)是一份半月刊诗词类文艺刊物,是目前国内唯一一份具有国内统一刊号,面向海内外发行的传统诗词刊物。自1984年创刊至今近30年来,始终坚持:继承和发扬我国诗词艺术的优良传统,探索诗词的改革与创新道路,繁荣当代诗词创作的办报宗旨。本社现被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列入我省第二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转制单位。
现因《广州文艺》杂志、《诗词》的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相关业务人员5名(详见附件:广州市文艺报刊社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应聘人员一般须具备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的基本条件;
4、应聘人员必须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准入条件;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各岗位应聘条件请查阅《广州市文艺报刊社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1、采用网上报名和邮寄资料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填写完整个人资料和提交相关材料等;2、完成网上报名的报名者(不用等通过审核),应同时将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计生证、工作履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发表的文章、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等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小一寸彩照3张等资料,通过快递寄送到广州市文艺报刊社办公室(广州市东风中路503号6楼6001室),邮编510045,邮件以收件日期为准(为保证邮件送达时间,请勿使用平邮或挂号信)。3、初审合格参加笔试名单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二)报名时间:从2013年10月17日9:00时起到2013年10月21日17:00时止。
(三)通过审核参加笔试的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0月30日9:00时起到2013年11月1日15:00时止。
(四)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考生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要负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报考者请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填写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后留意初审结果。
(六)公布应试人员名单: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市文艺报刊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名单,并于2013年10月23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广州市文联网站、广州文艺网站查询名单,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大于3:1(含3:1),方可开考。
(七)资格复审。面试前报考人员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计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发表的文章、工作履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3年11月1日14:30时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以上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页查分。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职位和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至少1:2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计生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履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发表的文章、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函等有效证明材料。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专业运用能力,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测评。
六、体检和考核
笔试和面试得分相加为总成绩,以总成绩的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不合格者不进入考核。体检不通过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行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在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四)其它具体事项由双方自愿协商确定。
八、其它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成绩公布时的通知为准。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三)在职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广州文联网(www.gzwl.org.cn)、广州文艺网(www.guangzhouwenyi.com)上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广州市文艺报刊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饶女士电话:83357769
金先生电话:83553184
李女士电话:83806897
传真:83806897
监督电话:83552285联系人:麦先生
广州市文艺报刊社
2013年9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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