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19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户籍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1、2,请自行下载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 倍的,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温岭市人才市场办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北路53号)。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招聘工作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时间:2015年8月30日下午14:30~16:30。
笔试地点:市技工学校(职教城内)。
笔试后工作人员A、B岗位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面试对象;文秘工作人员岗位将按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安排到各镇(街道)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由所在镇(街道)与聘用人员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
被聘用人员的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9日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社会保障文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