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殡仪工作需要,根据《温岭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温市委办〔2013〕111号)文件精神,温岭市殡仪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为:殡仪车驾驶员2名,火化工2名,化妆工2名。
一、招聘要求
1、温岭户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2、愿从事殡葬行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一经录用,一般不能转岗。
3、年龄:18-35周岁。
4、学历:高中(含职高、中专)以上。
5、殡仪车驾驶员限男性,需持B2以上驾驶证,安全驾龄在5年以上;火化工需五级(初级)以上火化师资格;化妆工需五级(初级)以上整容师或五级(初级)以上防腐师资格。
二、待遇
1、火化工、化妆工年薪为6万元,驾驶员年薪为5.5万元(加班费、值班费、年终考核等所有收入包括在内),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薪2800元。
三、报名方式
1、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日—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温岭市民政局二楼207室(太平街道万昌中路319号)。 联系电话:86182440。
四、考试
考试采取实践操作与面试相结合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取小数点后两位,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1、火化工、化妆工考试分为实际操作(占30%)和面试(占70%);
2、殡仪车驾驶员考试分为实际操作(占30%)、道路操作(占30%)和面试(占4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五、体检、考察
取考试成绩前两名进入体检、考察,如成绩相同,则抽签决定进入体检、考察;如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则按考试成绩排名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六、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不予录用。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温岭市殡仪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