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将丹东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朝鲜族文化艺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在职或非在职的、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是2015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朝鲜族文化艺术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0年1月1日(含)至1997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
(七)民族为朝鲜族。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研究生、试用期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事项
(一)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1、考试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
2、考试报名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ndd.hrss.gov.cn),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等相关材料,填写并打印《公开招聘朝鲜族文化艺术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和《公开招聘朝鲜族文化艺术人才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3),照片要求为2寸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打印纸均为A4纸)的电子版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其余内容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后填写。
2、资格审查和报名。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照片)的《报名表》和《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报名费为5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相符。报考人员需注意不能用专业方向报考;例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为旅游管理(英语),英语为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的岗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岗位。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及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笔试。
面试考核形式为无主题交流和个人能力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角色认知、政治素养、朝鲜语水平、汉语水平、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等。
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请于2015年9月3日以后,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五、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参加笔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笔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拟参加笔试人选;笔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的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笔试。笔试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15日以后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一周后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六、考试纪律要求
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如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作弊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至少两人组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1、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及村级党组织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2、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考核考察对象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再审。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举报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在公开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丹人社发[2011]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公开招聘朝鲜族文化艺术人才工作给予全程监督。对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如有“因人画像”、“因人设岗”、“量身定做”、“萝卜招聘”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希望知情人士于8月25日以前,以电话、亲访的形式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并留有24小时畅通的联系电话。凡是有线索和证据的举报,我们都将认真查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5-3192313
咨询电话: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5-3192313
丹东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政治处 0415—2125026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