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温岭市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和土地出让等交易活动,履行统一发布交易信息、提供场所和信息服务等职责。因工作需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招投标业务工作的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专业要求:结构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四)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五)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7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 报名地点: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517室),咨询电话:0576-86109658、86107318。
3.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表》并打印,同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签名。报名时,提供《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二张。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
1.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招投标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占70%,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招投标业务知识占30%,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实务和合同法。
2.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29日(注意事项、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的体检、考察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本次聘用的人员在本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已就业的聘用人员,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6-86109658、86107318。
附件: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