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东港市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东港市公路管理段,拟从2015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合格、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招聘一名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必须是参加2015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面试合格且未被聘用的人员;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必须为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8日至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
报名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ndd.hrss.gov.cn),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公开招聘公路施工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和《公开招聘公路施工专业技术人才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2),照片要求为2寸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打印纸均为A4纸)的电子版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要根据招聘条件,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其余内容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后填写。
报考人员需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照片)的《报名表》和《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现场报名。
四、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面试考核形式为无主题交流和个人能力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等。
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请于2015年9月3日以后,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五、考试纪律要求
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如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作弊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至少两人组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1、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及村级党组织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2、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考核考察对象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再审。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面试考核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举报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丹人社发[2011]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公开招聘公路施工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给予全程监督。对于本次公开招聘,如有“因人画像”、“因人设岗”、“量身定做”、“萝卜招聘”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希望知情人士于8月25日以前,以电话、亲访的形式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并留有24小时畅通的联系电话。凡是有线索和证据的举报,我们都将认真查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咨询电话: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5-3192313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