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为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5年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8名,其中:土木工程或工程造价专业2名,汽车服务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或服务与营销方向)专业1名,通信工程专业1名,计算机应用(网站建设开发与维护方向)专业1名,环境艺术设计或景观规划设计专业1名,舞蹈(舞蹈编导或表演方向)专业2名。招聘计划详见《2015年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为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依次类推);
6、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其中有一年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上述网站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二)报名地点:驻马店人才市场(健康路西段476号)
(三)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对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未就业的普通院校毕业生),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须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背面写明个人姓名)4张,填写《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须恪守诚信原则,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包括试讲、专业素养考察和科研情况评估。
(一)试讲(满分为100分)
按所报岗位及学科,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
(二)专业素养考察(满分为100分)
专业素养考察采取专家提问方式进行。
(三)科研情况(满分为100分)
报考者提供本人论文、论著、项目、奖项,由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定。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科研成绩(10%)+专业素养成绩(30%)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流程和操作手册执行。
八、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如出现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驻马店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rar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