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站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方案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方案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2010年7月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0年7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2015年9月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在校学生;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 8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南澳街道人民路2号文体中心组织部407室。
(二)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要求应聘者出具以下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1、《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一式两份,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已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
6、职位需要的证明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南澳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于报考岗位编号为201508NA01-06、201508SQ01-02的考生,若该职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少于该职位招聘人数的(含)10倍,则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多于10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以1:3比例进入面试;对于报考岗位编号为201508NA07(专职消防员)的考生,若该职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少于该职位招聘人数的(含)10倍,则直接采用体能测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多于10倍,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体能测试成绩的高低排序以1:3比例进入面试。
(一)笔试(占50%)
笔试由南澳党工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经南澳党工委组织部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考生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收取,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所规定的考试时间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二)体能测试(占50%)
报考编号为201508NA07(专职消防员)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流程。体能测试由南澳人民武装部负责实施考核。
体能测试时间: 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内容和标准如下:
1、1500米长跑;
2、100米短跑;
3、俯卧撑。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或体能测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依笔试或体能测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职位最终聘用名额以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由南澳党工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总成绩由笔试/体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组成,直接进行面试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合格分数线由南澳党工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的考生,依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有总成绩相同者,由南澳党工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体检由组织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招聘考核、报考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先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递补,若同岗位无符合条件考生可在所有考生中选取符合条件考生进行递补(递补分数线为总成绩75分及以上)。
五、确定拟聘人选
经招聘考核、报考资格复查、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南澳党工委组织部汇总报南澳党工委审议确定拟聘人选,核准后办理聘用公示。
六、聘用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统一在南澳办事处辖区内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各环节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说明
(一)工资福利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参照《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二)聘用及管理
新聘用的人员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中共大鹏新区南澳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84401232
中共南澳工委组织部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