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为市薄山林场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招聘对象
2015年驻马店市薄山林场公开招聘为专业技术岗位,共6名。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2015年驻马店市薄山林场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25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次类推);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 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驻马店市薄山林场场部(地址:确山县城南20公里任店镇再往西3公里市薄山林场,可乘坐确山至薄山湖风景区公交车)。
(三)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可到驻马店人才信息网下载打印),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照片4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审查原件留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健康路476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阅卷工作。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概况与职业道德、法律基础知识及林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公文写作处理、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报名所需的各种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大厅(市健康路西段476号)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通过考试公开招聘人员,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八、信息发布
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附件: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396-2812540
市林业局:0396-2836740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林业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