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遴选10名公务员、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和招聘的职位、条件
(一)遴选职位: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共10名。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政治素质良好、勤奋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加工作(选调生在基层工作)3年以上(2011年2月28日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在驻马店市工作,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5、科级公务员遴选后同意安排在科员岗位工作,也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职位: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计算机管理职位4名、财会职位2名。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报考计算机管理职位的考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
报考财会职位的考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财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5、在职考生应为驻马店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其他考生应具有驻马店市户籍;
6、各职位考生招聘后应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被开除过公职的;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遴选和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和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 2014年3月22日—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驻马店市行政新区1号楼9楼1902房间)。
3、报名办法:报考遴选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报考招聘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报考计算机管理职位的考生提供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报考财会职位的考生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在职考生还须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参加工作时间和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和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5张。报名时填写《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60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和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考试
遴选考试分笔试、面试和公文写作测试3部分,满分100分。其中,笔试30分、面试30分、公文写作测试40分。
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3部分,满分100分。其中,笔试30分、面试30分、专业技能测试4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遴选和招聘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
考生于2014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和招聘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遴选或招聘职位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 5,则按1:4的比例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文写作或专业技能测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遴选和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公文写作或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公文写作测试内容:起草综合文字材料。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计算机管理职位为计算机应用技能,财会职位为财务管理技能。公文写作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文写作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和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遴选和招聘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或聘用手续
对拟遴选和招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转任或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6—2601906
监督电话、邮箱:0396—2601653 ZFBJJJCS@126.COM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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