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精神,为保持开发区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经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5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面向全区中小学。其中初中教师岗位15个,小学教师岗位40个,共计55个。具体岗位设置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师范类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四、报考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待业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师范类硕士及以上学历、县区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秀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符合以下学历要求:(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区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秀,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学历可放宽至师范类中专,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学历可放宽至师范类专科。
6、报考岗位必须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体、音、美、英语、计算机专业必须专业对口,其它专业按照大文大理掌握),以毕业证(学位证)为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开发区现在编、在岗教师;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利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官网”、《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15年教师招聘启事。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实验中学(文明路与洪河大道交叉口西500米),咨询电话:0396—2227579。
3、报名方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它岗位有要求的相关证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网上打印的《2015年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当场签订诚信承诺书。交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费按照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
(2)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当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则按比例核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实行闭卷考试,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相应学科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县区级名师、教坛新秀者加5分;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秀者加10分,上述奖项不重复加分;在开发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其中大学生村官需提交开发区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将考生成绩按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岗位设置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报名现场公示,公示期为7天。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以“微型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将在报名地点及时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六)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组织实施。
(七)拟定招聘人选
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教师人员名单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拟聘人员选择学校岗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拟聘用岗位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选择相应的学校。
(九)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的聘用手续。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隐瞒真实情况,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岗前培训
教育部门负责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法律法规知识、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六、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特成立开发区2015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师招聘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区文教卫生体育局,由人社、监察、教育、财政、公安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教师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务。
七、招聘纪律要求
教师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任何人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开发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396--2692110。
八、本实施方案由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15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