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一、招聘岗位计划、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
共招聘4名。其中县电视台招聘2名(男、女各1名),县文化艺术中心管理所招聘2名(男、女各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
的学历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要求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且未就业的全日制
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毕业生(有3年以上播音主持工作经验,且取得《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学历可放宽至普招大专学历);
2、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男身高170㎝以上,女身高160㎝以上; 4、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详细招聘计划及岗位见《平舆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拟聘用岗位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3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至17日下午6:00(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二)报名地点:平舆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平舆县文化路中段266号)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平舆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2张及本人电子照片(须与报名表粘贴照片同底版,红底,jpg格式,大小为156×114像素,30kb以下)。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就业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只留复印件各1份。符合放宽学历的报考者还须提供3年以上播音主持经验证明和与《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
(五)报考者现场进行信息采集,根据国家规定收取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同时建立诚信档案,凡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三年内不准在我县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参加报考。
平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u.gov.cn)、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pyxrsj.gov.cn)为本次平舆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用网站,有关考试聘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有关表格请报考者从上述网站自行下载。
三、面试
根据行业特点,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全程委托异地考官进行。
(一)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形象、才艺展示和朗读占55分;试镜、试播占45分。
1、基本形象、才艺展示和朗读主要内容:自我介绍及基本形象、个人才艺展示,朗读200字左右短文。
2、试镜、试播主要内容:考生须按播音员、主持人的标准进行形象设计和着装并试播300字左右的消息。
(二)面试成绩=基本形象、才艺展示和朗读成绩+试镜、试播成绩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规定,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对其考察。
六、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编委办等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新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要在平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参与下进行,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条件、标准、程序和回避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简章由平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