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原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4名,具体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工作有热情,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4、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01: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3名;
岗位02:综治办工作人员,1名。
招聘条件:海盐户籍且居住地在武原街道范围内(户籍地以2015年8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4日以后出生)。报考岗位01还要求有摩托车驾驶证,驾龄一年以上。
四、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件(退伍军人证、驾驶证等)及个人简历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到武原街道办事处(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一楼会议室登记报名。
2、资格审查。由武原街道办事处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后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人员本人。如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综合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人公〔2005〕68号)执行。考察办法及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5、录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交纳五险一金。
6、递补。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对象公告》发布后如遇放弃,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六、咨询电话
0573--86028764
海盐县武原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