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新埭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新埭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至7日、8月10日至13日上午8:30—11: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详见附件1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新埭镇机关事业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城建工程管理、农房管理岗位报名后先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1.笔试、面试各占50%,满分100分,按照招聘岗位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2.具体方法: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出现不足规定的比例,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录用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排列选定。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情况,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确定聘用人员。
(五)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埭镇人民政府组织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625025 联系人:纪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