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黔南州公安局都匀经济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协勤人员(编制外聘用)65名,其中含义务消防队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 招聘计划及职位
1、公安协勤人员50名,其中男性协警45人,女性协警5人,义务消防队员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报名表及加分表见附表。
三、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投身公安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等不良记录,本人及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1日以前出生),27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无纹身,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在165CM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优先。
四、报名办法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须由本人前往,不得由他人代报,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至8月13日;
报名地点:黔南州公安局都匀经济开发区分局(都匀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办公大楼治安大队办公室),联系人:李大维,杨光国,联系电话:18185438336,18375110869;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复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近期免冠1寸证件彩照3张;
(三)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
(一)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由都匀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统一制作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待定。
领取地点:都匀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公室。
(二) 考试
1、笔试
考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文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待定,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考生须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三)加分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三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1、退伍军人加3分;
2、有计算机等级证的(二级以上)加2分;
3、 截至2015年7月31日,在乡镇基层派出所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加2分(乡镇派出所出具证明)。
4、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加分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加分
(五)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 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聘用单位组织考察工作。
七、 有关待遇
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聘用期工资2300/月。
附件1:都匀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2015年公开招聘协勤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2:都匀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2015年公开招聘协勤人员加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