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经中共西秀区委、西秀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西秀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西秀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区招聘办”)。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西秀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数为72名(管理岗位22名、专业技术岗位50名)。各招聘岗位详见《安顺市西秀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各岗位具体要求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3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日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8月 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15年8月3日在读的全日制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信息
《安顺市西秀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西秀区人民政府网(www.xixiu.gov.cn)和西秀区人社局网上报名系统(xxq.gzxbm.cn)发布,相关招聘信息通过西秀区人民政府网(www.xixiu.gov.cn)和西秀区人社局网上报名系统(xxq.gzxbm.cn)发布。
六、报名程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请登陆“西秀区人社局网上报名系统”(xxq.gzxbm.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8月3日9:00至8月5日16:00期间登录xxq.gzxbm.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KB以上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安顺市西秀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专业目录》、《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期间,区招聘办将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www.xixiu.gov.cn)”和“西秀区人社局网上报名系统”(xxq.gzxbm.cn)上公布有关报名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2015年8月3日9:00至8月7日16:00,各招聘单位对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进行审核,已经提交的报名必须在2日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8月3日9:00至8月5日16:00)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报名结束,不再受理考生本人提交的改报信息。
3、2015年8月5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5年8月7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各招聘单位在8月7日18:00前完成审核。初审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有误的,在笔试前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由考务办构修改。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从2015年8月3日9:00起至8月8日18:00登录“西秀区人社局网上报名系统”(xxq.gzxbm.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拟招聘人数为1人的岗位,不作岗位调减。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13日9:00至8月15日9:00期间,登录“西秀区人社局网上报名系统”(xxq.gzxbm.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最低成绩)。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持县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末位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8月 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15年8月3日在读的全日制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区招聘办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www.xixiu.gov.cn)”和“西秀区人社局网上报名系统”(xxq.gzxbm.cn)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西秀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西秀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五)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