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共安顺市委党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2013〕1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科研量化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招聘人数、专业及条件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1、招聘专业:
(1)经济学类(政治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2)法学类(法学理论、民族学、中外政治制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3)管理学类(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
2、招聘人数:拟招聘4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6、应熟练讲授本专业课程,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感染力;了解本学科的学术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熟悉相关理论的实践情况,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够运用先进教学手段,实施新的教学方法;胜任党校专题课教学;
7、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体检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5年6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截止2015年6月2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6日,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下载《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按要求真实、规范填写《报名表》,连同所需材料扫描件,于7月6日前通过邮箱发送到answdx123@163.com邮箱。
2、现场报名方式:2015年6月29日-7月6日,到贵州省安顺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851-33222060 、13721538360)。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发表的论文、著作、参与课题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6、在岗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区)以上引导办或市县两级团委(项目办)出具证明报考;
7、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简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经初审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贵州省安顺市委党校招考办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和科研成果量化评分。
三、考试
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试讲和答辩)和对2012年以来发表的文章及课题进行科研成果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
(二)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
对所有考生进行科研成果量化评分,累计得分不得超过100分,量化评分标准如下:
科研成果 类 型 |
科研成果的层次 |
参与 情况 |
每篇(本、课题)分 值 |
备 注 |
发表论文 |
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
独著 |
35分 |
|
合著 |
10-25分 |
第一作者25分,第二作者15分,第三作者10分 | ||
省级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 |
独著 |
25分 |
| |
合著 |
5-20分 |
第一作者20分,第二作者10分,第三作者5
| ||
出版著作 |
国家级出版社 |
独著 |
50分 |
|
合著 |
20-40分 |
第一作者40分,第二作者30分,第三作者20分 | ||
省(部)级出版社或专业出版社、高等院校出版社 |
独著 |
40分 |
| |
合著 |
10-30分 |
第一作者30分,第二作者20分,第三作者10分 | ||
参加课题 |
国家级课题 |
主持人 |
40分 |
|
参与者 |
20-30分 |
主要参与者30分,其他参与者20分 | ||
省(部)级课题 |
主持人 |
30分 |
| |
参与者 |
10-20分 |
主要参与者20分,其他参与者10分 |
(三)综合成绩计算
1、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和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构成,面试成绩占85%(保留两位小数),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占15%(保留两位小数)。
2、综合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同时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未折算的成绩),按拟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和科研量化评分都相同时,则加试笔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标准按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截止2015年6月2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7、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市委党校招考办在有关媒体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市人社局批复同意后,市委党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招聘的教师全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和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监督电话:0851-33322734,安顺市委党校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