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残联招聘编制外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南昌县残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管理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5年9月底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共3个。详见附件《南昌县残联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各项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年满18周岁,指1997年7月27日(含)前出生;25周岁以下指1989年7月27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4年7月27日(含)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南昌县残联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 月 3日至 8月 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科;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同时准备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每人缴纳考试费50元;
(4)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人社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相似相近专业不可报名。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不面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管理、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县情、时政热点。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各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位。
3、体检、政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政审由人社局、残联组织实施。
4、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政府下发聘用抄告单。
四、聘用及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不上编),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并到县人社局鉴证,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
2、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县人社局按照用人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予以审批后执行,同时,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并列入年度预算(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3、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晋级及所有福利待遇均按在编在岗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第六纪工委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31371(第六纪工委)、0791-85712813(人社局)。
2、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5712813)。
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
1、南昌县残联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