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坝县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县人武部合同制工人的通知要求,平坝县人武部拟公开招聘武器装备仓库保管员(劳动合同制工人)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人民武装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遵循“民主、公开、竟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报考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近两年内退役未就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军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退伍军人。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1日以前出身)、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3、符合岗位要求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政府已安置的退伍军人(计划安置和货币安置);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育的
3、曾受过行政或纪律处分;
4、未取得毕业证书大、中专和高中学生。
择优录取条件:
1、具有用人单位所需的各种专业或专长。
2、二至三年以上在人武部工作,对人武部工作性质及环境较熟悉的。
3、有武器装备仓库管理从业经历的。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到17时。
2、报名地点:平坝县人武部后勤科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技术等级证书及复印件(A4型纸)各1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白底正面彩色照片4张,到县人武部后勤科进行报名登记。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实填写《县人武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招聘工人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5日上午9:00--下午17:00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武部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 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考试工作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并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军事知识》、《武器装备管理常识》、《公共基础理论知识》等。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数须达到1:3的比例以上,笔试成绩由高份到低分的顺序取前三名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未完成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经笔试进入前三名的考生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由招聘办公室另行通知,不再进行公告。
3、技能考试:经笔试进入前三名的考生进入技能考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技能考试环节。技能考试时间由招聘办公室另行通知,不再进行公告。
4、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其中公共基础理论部分占20%,军事综合素质部分占40%)、面试成绩占20%、技能考核成绩占20%进行综合计算。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予以公布。
联系电话:13885338823
联系人:高文台
平坝县人民武装部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