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顺市行政学院招考聘用教师简章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共安顺市委党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2013〕10号)和《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安市人通〔2007〕3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
一、 招聘人数、专业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人) |
招聘专业 |
备注 |
教师 |
5 |
哲学类相关专业、法学类相关专业、经济学类相关专业、管理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地方政府管理、经济发展与公共政策、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0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应熟练讲授本专业课程,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感染力;了解本学科的学术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熟悉相关理论的实践情况,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够运用先进教学手段,实施新的教学方法;胜任党校专题课教学;
5、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6、在岗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区)以上引导办或市县两级团委(项目办)出具证明报考;
7、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体检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10月30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邮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14年11月5日至11月14日期间,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安顺党建网(www.asdj.gov.cn)下载《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教师报名表》,按要求真实、规范填写《报名表》,连同所需材料扫描件,于月日前通过邮箱发送到answdx123@163.com邮箱。
2、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14日期间(周末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贵州省安顺市委党校招考办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853-3222060 、13721538360)。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发表的论文、著作、参与课题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6、在岗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在职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简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经初步确定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贵州省安顺市委党校招考办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和科研成果量化评分。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试讲和答辩)和科研成果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
(二)综合成绩计算
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和科研成果量化构成,面试成绩占85%,科研成果量化占15%。综合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同时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未折算的成绩),按拟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三)科研成果量化标准
对所有考生进行科研成果量化评分,累计得分不得超过100分,量化标准如下:
科研成果 类型 |
科研成果的层次 |
参与 情况 |
篇每篇(本、课题)分 值 |
备注 |
发表论文 |
中文核心期刊上表 论文 |
独著 |
33分 |
|
合著 |
6-20分 |
第一作者20分,第二作者13分,第三作者6分。 | ||
省级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 |
独著 |
20分 |
| |
合著 |
3-13分 |
第一作者13分,第二作者6分,第三作者3。 | ||
出版著作 |
国家级出版社 |
独著 |
40分 |
|
合著 |
13-26分 |
第一作者26分,第二作者20分,第三作者13。 | ||
省(部)级出版社或专业出版社、高等院校出版社 |
独著 |
26分 |
| |
合著 |
6-20分 |
第一作者20分,第二作者13分,第三作者6分。 | ||
参加课题 |
国家级课题 |
主持人 |
3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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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者 |
13-20分 |
主要参与者20分,其他参与者13分。 | ||
省(部)级课题 |
主持人 |
20分 |
| |
参与者 |
6-13分 |
主要参与者13分,其他参与者6分 |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不按规定时间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5、截止到2014年月日未能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6、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七、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市委党校招考办在有关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录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市委党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招聘的教师全部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和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监督电话:0853-3322734,安顺市委党纪委。
附件:报名表.doc
中共安顺市委党校
安顺市行政学院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