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简介
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是隶属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依法负责具体实施南宁市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具体实施道路客、货运输及站(场)的监督管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的监督管理,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和行业节能减排,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道路运输行业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和普法等工作。
二、招聘名额及人员性质
招聘技术行政辅助岗位(协助执法人员)80名,为临时聘用人员,从事道路运输协助执法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高16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高15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
2.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遵纪守法、忠于职责、秉公办事、清正廉洁;
4.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5.品行端正,无犯罪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6.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8日至7月15日。报考人员请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邮箱:nnygc@126.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只作资格初审,在招聘过程中还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初步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7月16日在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nanning.gov.cn/)上公布。报考人员自行登陆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内(南宁市邕武路9号,南宁市狮山公园大门对面)。
2.面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笔试结束后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7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30。
面试地点: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内(南宁市邕武路9号,南宁市狮山公园大门对面)。
(四)考核、公示
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1:1比例确定人选,考核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一年内发生失信行为累计达到6分及以上的,经查证后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于7月24日在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nanning.gov.cn/)上进行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本次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止,聘用期内薪酬标准按照《南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的规定,新聘人员执行相应岗位一级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由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日常管理由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管理。
单位邮箱:nnygc@126.com
联 系 人:钱俐华 0771-3133302,13878168878
点击下载>>>
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