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局(南宁市国家档案馆)是中共南宁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履行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保护利用职能。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拟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若干名。
一、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名额:2人;
(二)条件:
1.专业与学历:档案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以上(其中,计算机水平达到国家一级以上,英语通过国家四级水平考试);
2.政治面貌与年龄:中共党员,25周岁以下(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
3.健康状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递交报名材料。
(三)报名地点:南宁市新民路65号,南宁市档案局办公室,联系人:陈作林,联系电话:0771-2803690
(四)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学生成绩表、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证书;毕业生推荐表,一寸免冠近照;(报名时提供各类证件复印件,同时核验原件)
2.应聘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三、笔试与面试
(一)笔试由南宁市档案局组织命题考试;
(二)面试按招聘人数1:3比例进行;人数比例不足的,经审核,按实际应聘人数面试;
(三)笔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身份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经报名、审核、公开考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程序获准聘用后,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南宁市档案局保留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实行非实名制管理,被聘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及“五险一金”等按南宁市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根据个人意愿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执行,招聘工作由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
南宁市档案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