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南宁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牌子,隶属南宁市科学技术局管理。主要业务范围:承担推进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专利侵权法律援助、专利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等相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管理专利补助奖励资金。开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南宁)示范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相关工作;承担技术市场管理、技术转移和对外科技交流等相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应聘人员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年内无失信行为或有失信行为但累计分值未达到6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如应聘人员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5号,南宁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办公楼202室。
(3)联系电话:0771-4852087。
(4)报名要求:提交《报名登记表》和简历各1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比例应达到1:3。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失信行为等情况。
(五)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将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确定拟聘人选,将拟聘名单在南宁人才网、南宁科技网及本中心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中心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一)聘在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岗位,发放与岗位对应的工资,办理入编;
(二)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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