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较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驾驶证或专业技术职称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统一面试。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日-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办法:考生携带本人户口本、学历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按规定时间到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机关办公楼18楼1806室报名。
五、其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六、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邓工3304082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