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澧县博物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及数量
澧县博物馆是澧县文物局所属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文物发掘、文物陈列展出。此次公开招聘讲解员1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专业;
2、1990年6月1日后出生;
3、持有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适合女性。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在职人员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澧县政务中心5号楼二楼99号人社局窗口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17、20日8:00-18:00(午休时间不办公)。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文物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3、开考比例: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4、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方式为现场讲解。
(3)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3日;面试时间:2015年7月2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或面试公告。
5、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文物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7、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由文物局申请并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8、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文物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文物局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根据本人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全程公开,由县纪检监察、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内司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有关事项可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澧县人社局网站查阅。
咨询电话:0736-3221604、3221489、322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