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120急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管理医护人员14名、合同制管理汽车驾驶员1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医护人员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大中专毕业生;司机招聘对象为持有B1以上驾照初中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共32个。详见附件《南昌县120急救中心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各项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工作(本专业工作)经历,指2012年及以前毕业从事工作(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年满18周岁,指1997年6月30日(含)前出生; 30周岁以下指1984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南昌县120急救中心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并填写《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同时准备一寸照片3张。报名时每人缴纳考试费50元。
(4)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人社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相似相近专业不可报名。
2、考试
考试方式视报名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3、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专业工作时间长短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政审由人社局组织实施。
4、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政府下发聘用抄告单。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编外管理医护人员
1、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不上编),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三个月)并到县人社局鉴证,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
2、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享受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并由县人社局审批后执行,同时,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并列入年度预算。
3、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晋级及所有福利待遇均按在编在岗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合同管理汽车驾驶员
1、受聘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受聘人员月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500元。
3、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个人部分个人承担)。
五、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第六纪工委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31371(第六纪工委)、0791-85712813(人社局)。
2、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不符的随时取消聘用。
3、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5712813)。
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2、《南昌县120急救中心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