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道德观念;
③身体健康,无不良的嗜好;
④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
⑤符合岗位条件。
2、岗位条件
①南昌地区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医保局办公室(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542号二楼)。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填写《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同时准备一寸免冠彩照3张。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人数1:3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末尾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4、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并到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
1、受聘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人员月工资1800元,同时享受与本单位编制内职工同等福利待遇。
2、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791-85712186。
2、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聘用。
3、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本公告由南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5726097)。
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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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