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厅主管。学院有奎文和滨海两个校区。因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名、辅导员20名、军事辅导员1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
(一)人事关系由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代管,保险、公积金根据有关文件和学院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
(二)教师、军事辅导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在编人员执行。
(三)辅导员待遇及有关要求:
1、工资待遇按学院规定执行。
2、在滨海校区工作。
3、在任职期间须考取“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证或“职业指导师”资格证。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潍坊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 9:00-7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7月10日11:00-7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wfrsks.com/ (潍坊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学院的公开招聘。
(三)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7月10日11:00-7月13日16: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5年7月15日9:00-7月18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四)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请于7月20日后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并在学院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实施,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符合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证明自己能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诚信承诺书、1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跟报名表中的电子版一致)、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
时间:2015年7月25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地点:办公楼406
(六)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七)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由学院陪同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学院和受聘人员按学院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7494号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 编:261061 学院网址:www.sdcit.cn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6—2931601
监督电话:0536—293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