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荷塘区聘任教师招聘2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为荷塘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发布信息
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荷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荷塘区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每个程序的相关信息都将在荷塘区教育信息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次所有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均为2015年7月15日——7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2)报名地点:荷塘小学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简历,通迅地址、联系电话,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水平证(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及其它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报考教练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及相应专业的教练员资格证或裁判员资格证,同时提供个人获奖荣誉证明或所带学生取得省级以上竞赛荣誉的证明(竞赛秩序册和与此相应的学生荣誉证书)。
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面向荷塘区聘任教师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足球、羽毛球、乒乓球专职教练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内容:人文科学常识、中华传统文化、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
笔试时长:120分钟,总分100分。
3、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上(说)课和教学答辩的形式进行。
5、考试时间及地点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笔试:7月21日上午9:00---11:00
面试:7月25日上午7:00
考试地点:荷塘小学
(2)面向荷塘区聘任教师岗位:
笔试:7月21日下午2:30---4:30
面试:7月27日上午7:00
考试地点:荷塘小学
(3)足球、羽毛球、乒乓球专职教练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7月23日上午8:30
测试地点:十五中
面试:7月25日上午7:00
面试地点:荷塘小学
6、成绩合成:
(1)面向荷塘区聘任教师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足球、羽毛球、乒乓球专职教练岗位:
综合总成绩=专业技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面向荷塘区聘任教师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足球、羽毛球、乒乓球专职教练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和荷塘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31-28477196
举报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区人社局0731-28428415
区监察局0731-28428360
区教育局0731-28477040
本方案解释权属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