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卫生局2015年度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的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卫生部门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差额拔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炎陵县人民医院是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开设病床250张,设置临床、医技科室17个,病区7个,在职职工275人,医生75人,其中副主任医师8人,主治医师38人,医师20人。
炎陵县中医院是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省直中医院对口扶持医院。医院设有内科、外科、脑病科、妇产科、五官科、蛇伤科、针灸理疗科、急诊科、血透室等9个临床科室以及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B超心电图室、胃镜室等6个医技科室。医院现有在岗人员175人,开设病床120张。
炎陵县共有乡镇卫生院15家,现有在岗人员282人,开设病床289张。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20名,招聘的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7年6月30日至197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其中炎陵县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者即为1997年6月30日至197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所需的其他条件。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持有符合职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和炎陵县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可通过如下网站查阅,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株洲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zhou.gov.cn)、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zldbz.gov.cn)、
炎陵党建网(http://www.yldjw.com)、
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nyanling.gov.cn)、
炎陵人事考试网(http://www.ylrsks.gov.cn)。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炎陵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整个招考工作由县卫生局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⑴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⑵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起至2015年7月17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⑶现场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炎陵县卫生局政工人事股
报名地址:炎陵县霞阳镇新市街3号
联系人:蓝少文、万晓中
报名电话:(0731)26239237、26222534(传真)
2、报名要求
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报名处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3、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又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审查
由炎陵县卫生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然后将资格初审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所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可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上午08:30至10:3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地点为准。
(4)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与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专业技能测试
(1)分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测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考职位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所有职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在监察局和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标准参照国家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炎陵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县卫生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离聘手续。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予以5万元学习、生活资助,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学习、生活资助另议。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监督电话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炎陵县人社局0731-22979560
炎陵县纪委(监察局)0731-22371005
炎陵县卫生局0731-26239237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表一:炎陵县卫生部门2015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卫技人员计划职位表.rar
炎陵县卫生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