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周巷镇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计划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收对象应具有宁波市户籍(以2015年4月2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情况和其他不良行为;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其他要求,详见《周巷镇综合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表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至5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63720709。
2、报名地点:周巷镇综合办(组织)(周巷镇政府709室)。
3、报名时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计算机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1寸免冠照片2张。
4、填写《周巷镇综合执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表2)。
(二)考试
1、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2、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招考咨询电话:63720709
(二)本公告由周巷镇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周巷镇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