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4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或以上学位,懂粤语者优先考虑。
(二)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
(三)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熟悉党务工作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至1995年9月30日)。
(五)中共正式党员,有3年以上党龄(有一定党建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六)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2日(星期四)9:00-12:00。
2.报名地点:南沙区蕉门河社区运动中心文化大楼(四楼)老干部活动中心(地铁四号线金洲站南行300米红绿灯右转即到——运动场东侧)。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需填写《广州市南沙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双面打印。由本人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组织方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并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符合资格考生名单和考试时间。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后,按总成绩高低以拟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考生。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笔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以拟聘岗位数1:2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日常表现、工作实绩等。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按照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或复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所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我区社区党建指导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穗南组发〔2011〕2号)和《关于明确党建工作指导员工资福利发放渠道的通知》(穗南组发〔2011〕23号)执行。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
2013年9月3日
(联系人:罗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39910536、3991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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