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浔区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工作发展需要,2015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湖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含三县两区,以2015年4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
4.海外留学人员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2015年4月27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要求18至35周岁(1979年4月22日至1997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中小学教师报名须征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复审、考试(分专业测试和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
网址:www.zjks.com(浙江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3.网上缴费
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9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完成。专业测试(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南浔区人力社保局、南浔区文体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专业测试(面试)。
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地点:南浔区图书馆三楼会议室。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
①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社会人员报名: 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专业测试(面试)和笔试两项,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测试(面试)与笔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40%。
1.专业测试(面试)
(1)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16日,具体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领取)。
(2)方式:由南浔区文体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问答式面试及业务考核方式进行。
(3)测试内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如专业知识、文化活动策划、创作及表演能力。
专业测试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考生的测试分数现场公布,专业测试分数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轮参加笔试。
2.笔试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2015年南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上午 9:00—11:00。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专业测试(面试)成绩的60%、笔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各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征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2-3911671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2-3953300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2-3961262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文化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3023512;监督电话:0572-3023935(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