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受有关乡镇政府委托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资源协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八里店镇国土所土地协管员2名;
2、妙西镇国土所土地协管员1名;
3、东林镇国土所土地协管员1名。
二、薪酬待遇
以上岗位由我局招录,聘用后与国土所所在乡镇签定用人劳动合同,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月薪1500元。其它福利待遇按所在乡镇编外聘用制合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本地户口,大专以上学历,1年以上工作经验(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地理信息、地质矿政等专业优先,且放宽到应届毕业生),35周岁(截止到报名时间)以下,身体健康,思想上进,作风严谨,有较强的学习精神、保密意识和责任心。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15日
(二)报名要求:应聘者须填写《吴兴区土地协管员招聘报名表》,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例如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个人简历、技能证、从业资格证等以邮政信件或网络邮箱方式寄到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吴兴区分局,地址:吴兴区区府路1119号,联系人:宋亚莹,联系电话:2536870;邮箱:674941578@qq.com
五、考试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与初步筛选后,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携带纸质简历一式三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六、批准雇用
经考试、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拟招聘人员我局批准后,函告乡镇政府与受雇人员签劳动合同,首聘劳动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