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吉县编委办《关于同意建立乡镇残疾人工作协管员队伍的批复》(安编【2015】1号)要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协管员16名。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残疾人工作协管员16名,其中递铺街道2名,其他乡镇(街道)各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残疾人工作,乐于服务残疾人,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2、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文字写作能力,会电脑操作,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行使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3、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4日以后出生)的持证残疾人或持证残疾人家庭子女;
4、大专及以上学历,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名,专业不限。
5、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按岗位要求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名结束后,在安吉县人才网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每名报名人员允许一次改报。改报结束后,公布第二次改报情况。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 13:30-17:00;
2.报名地点:安吉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8楼 ;
3.改报时间:2015年3月16日上午8:30-12:00;
4.改报地点:安吉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8楼;
5.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1份,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残疾证原件)、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表可以提前从所在乡镇残联领取,也可在安吉人才网自行下载。报名人员对所提供证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1、笔试: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如遇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列入面试名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依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安吉人才网和县残联网站公告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聘带来岗位空缺的,从本次考试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五)待遇
试用期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且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编外用工管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安吉县残疾人联合会纪检组监督。
咨询单位:安吉县残疾人联合会
咨询电话:0572-512384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安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