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同意,金华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3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市规划与地理信息中心、市测绘院、金华开发区分局村镇规划管理站专业技术岗位各1人。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报名资格条件
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3月31日。根据事业单位评聘分离原则,聘用人员所聘岗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聘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金华市规划局办公室(金华市政府大院西辅3号楼207办公室)。联系人:林 玲,联系电话:82468027。
3.报名要求: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个人简历等进行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情况以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经考察、体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凭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书、个人档案等办理相关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聘者,不予引进:
⑴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⑵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⑶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⑷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⑸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⑹在工作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在应聘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⑻有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五、其他事项
该项工作由金华市规划局具体实施,由局办公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79-8246508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金华市规划局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