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中心血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岗位硕士研究生1人。
一、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1.要求医学检验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源地不限;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医护人员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英语程度要求达到英语六级水平;
6.专业问题由本站负责解释。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1日止(上午8:3 0至11:30,下午1: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中心血站四楼办公室;同时受理网上报名,邮箱地址为jhxzbgs@163.com,请将本人身份证、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须提供统一制发的协议书和就业生推荐表及成绩单)、英语六级证书及能证明个人学识能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该邮箱。往届生现在金华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及金华开发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具有事业编制人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1)。
三、考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本站将组织考试(操作分占30%、面试分占70%),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在7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金华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jhwsj.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1. 体检:除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外,根据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相关规定,还须进行艾滋病、梅毒、丙肝、乙肝等病原体检测,其中有任何一项指标检测结果呈阳性即为不合格,经复查确认后将取消聘用资格;
2. 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部门:金华市中心血站办公室 (青春路200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118161
附件1:报考证明.rar
金华市中心血站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