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组部、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及《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等规定,台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隶属台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造价管理工作,承担监理和试验检测行业管理。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1、招聘计划。本次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财务管理岗位。
2、招聘条件。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3日(含)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具有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金融与投资学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考或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最新咨询中心” 栏目);
3.台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 tzjt.gov.cn,“公告公示”栏目)。
其中,台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23日止(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应聘者可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方式报名。以邮寄方式报名的,邮戳时间为报名时间。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邮寄方式报名的可先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面试前进行原件校验。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合格人员名单在台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布。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指定网站发布。
面试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一般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并由评委量化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排序,按招聘实际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五)体检与考察
确定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由我单位统一支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相关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或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电话:0576-88551837)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八楼8006室(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323号)。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552269;传真:0576-88552299
联系人:李锐琴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