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指南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5年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3、网上填报应聘职位时要注意哪些回避问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5年4月16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机关审查。
5、关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职位所设置专业界定问题。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提报的学历层次及专业名称应与职位要求的同一学历层次的专业名称一字不差。
6、对于应聘人员学历、学位有什么要求?
招聘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主要是指通过高考统招的毕业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5年4月16日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本科学历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也可以报考。
7、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在夏津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根据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 2008年以来我市选聘、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鲁发[2011]7号文件规定,对在我县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我县2011和2012年冬季征集入伍、2013和2014年服役期满退役、入伍前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含最后一学年入伍翌年毕业)的大学生士兵。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社会招考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社会招考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4月16日—4月22日到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县政府226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10、资格审查需提供哪些材料?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201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报到证、户口簿(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退伍大学生士兵还应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
11、此次招聘考试成绩是如何计算的?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其中报考合并类岗位的,高分先选(指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部门或单位,以下同)后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该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在考察前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出现的职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12、应聘人员可否同时报考多个职位?
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在待审核期(2小时)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审核时间以最终修改信息保存时间算起。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系统将自动禁止改报其他职位。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
13、对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如对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2015年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14、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填专业名称必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注明的专业名称只字不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考生在体检后的非递补环节,无正当理由,个人主动放弃资格的,将被记入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以及捏造事实、诬陷举报等扰乱招聘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记入我县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
16、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手续,并在两个月内提供个人档案交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未在期限内提供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7、考生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符合条件的应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18、本次招聘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