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简章(10名)
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是为保障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专门机构,是在公安机关领导下同火灾作斗争的一支实行军事化管理的部队,纳入武警序列。承担全区的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德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劳动合同等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收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计划。本次招收10名(男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收范围和条件。2014年部队退伍军人优先,年龄18至26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中专、技校),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的体能基础,政治立场坚定。
三、管理使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同公安消防部队现役士兵相同,从事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军事化管理。
四、工资待遇。转正后工资2400元/月起(基本工资1500元/月,高危补助300元/月,岗位补贴200元/月,绩效津贴200元/月,奖金2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初次签订为1年),免费统一食宿,发放制服,实行轮休制,并交纳五险(五险由大队承担)。
五、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报名。
报名地点: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晶华大道与红都路交叉口西200米)
联系电话: 18805347071 姜队长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项目 |
标 准 |
3000米跑 |
13分钟 |
单杠卷身上 |
5个 |
100米跑 |
14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