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德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德人社〔2014〕64号)文件要求,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条件
(一)具有德州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1983年12月16日至1994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就业困难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自动化办公系统。
(四)在社会公开招录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名。
二、招用岗位和人数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辅助性岗位,计划招用15名,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辅助工作。
三、招用程序
招用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2014年12月16日至22日在市人社局人事科(市行政综合楼9楼9014房间)现场报名。
2、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需从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zr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德州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寸免冠近照3张;
(2)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进行失业登记);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资格审查。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户籍在德城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的,可到德城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到市人社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招用考试。招用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笔试时间:12月27日上午9:00至11:00;
面试时间:12月28日下午2:30。
考试地点等事宜在准考证上告知。
(三)体检、公示。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月工资为2000元(政策变化时做适当调整),单位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录用人员需与录用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纪律与监督
招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2687234,2687158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