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三)专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限制专业的岗位不限户籍;不限专业的岗位限武城县户籍(生源)或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武城县常住户口(以简章发布之日前迁入);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具有武城县常住户口;配偶具有武城县常住户口;
(五)报考公安局事业单位限德州市户籍(生源)毕业生,公安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六)在武城县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九)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消的;
(三)所报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的;
(四)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五)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的;
(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武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4日上午8:30至10月18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武城县人社局112室
报名办法:考生登录武城政府网(www.wucheng.gov.cn)下载填写《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资格及报考志愿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招聘单位的专业需求,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由人社局、监察局、卫生局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方能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外地人员与本县籍人员结婚的须提供结婚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4年9月29日之前取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在武城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根据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2008年以来我县选聘、经县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实行定向招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也可报考其他岗位,但二者只能选报一个。
报考公安局事业单位的考生须先到县公安局进行现场目测,经现场目测合格的,到人社局报名。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并通知有关考生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准考证于10月22日至10月24日到武城县人社局112室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公共科目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件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乡镇卫生临床医学,考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心理学、诊断学、治疗学、手术学等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公安类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前,若有放弃者,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一并公示。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上午:9:00—11:00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认识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考官一律从外地聘请。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抽签开始时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并进行公示。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依次按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体能素质测评
报考公安局事业单位的考生应进行体能素质测评。根据招聘计划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包括:男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项;女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项。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考察体检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对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却坚持参加体能素质测评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体能素质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岗位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同时,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的档案进行审查。
在体检前因放弃或被取消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考生在体检后的非递补环节,无正当理由,个人主动放弃资格的,两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
考生因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证件骗取考试资格,提供虚假档案材料骗取录用资格的以及捏造事实、诬陷举报等扰乱招聘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五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
考生在考试环节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病史、徇私舞弊及请他人顶替、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
六、聘用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对象在此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发放《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限不低于4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岗位计划、考试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于明知故犯违反招聘规定或违反工作纪律的,要坚决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武城县人社局,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简章由武城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人社局咨询电话:0534-6211042
纪委监督电话:0534-6211004
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