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诉讼服务热线坐席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诉讼服务热线坐席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4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接听、解答一般诉讼程序咨询和转接热线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4.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时间截止为2015年3月1日,即1997年3月1日-1980年3月1日期间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普通话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6.身体健康。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成都市正府街108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5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填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热线坐席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并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4.审查:省法院按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并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现场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要求。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由省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合同每1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省法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8-86960511
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热线坐席员报名登记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