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白鹤洞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按照市、区出租屋管理员配备有关规定,经研究,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出租屋管理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出租屋管理员2名,主要负责出租屋巡查、流动人员信息登记、税费征收及协助开展治安消防隐患清查、整规打假等工作。
二、具体要求及待遇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广州市户口,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团队合作和吃苦耐劳精神,能熟练运用普通话和广州话;
3、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居住在本区域附近的优先。
(二)工资待遇
参照街道“一队三中心”人员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10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白鹤洞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培真路2号之一白鹤洞街道办事处二楼)。
(三)报名联系人:苏奕超 联系电话:81572795。
(四)报名资料:报名者填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收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
四、面试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其进行面试(包括计算机实操),初定于2015年4月13日上午面试,如有变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六、录用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用。拟录用人员需提交的资料:体检合格表、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失业证。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福利待遇。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荔湾区白鹤洞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