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铜陵市铜官山森林公园森林消防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二)忠诚于森林消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
(三)铜陵户籍或铜陵市暂住证;
(四)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20-35周岁(1979年12月30日至1994年12月30日);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退役军人;
2.地方职业学校消防专业毕业生;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消防资质证书的;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统一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至1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市农业委员会人教科301室(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10号)。
2.报名办法(1)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逾期未参加视为放弃。
(2)考生须填写《2015年铜陵市铜官山森林公园招聘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录取后另交3张同底照)。
(二)体能测试。森林防火专业队员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具体标准见附件1。(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1000米跑占40%,俯卧撑、立定跳远各占30%。单项以100分计算,未达到及格标准为按0分计算)。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森林消防队员根据体能测试达标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
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招聘条件中以下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1.退役军人;
2.地方职业学校消防专业毕业生;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消防资质证书的;
4.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
5.具有大专学历的。
森林消防队员体检标准见附件2。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体能测试入围人员中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次日起2天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与公示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农委组织实施。
三、聘用与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应聘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二)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待遇按照铜编办〔2013〕33号等有关文件、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等规定执行,根据制度规定实行奖惩。
(三)聘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本简章由铜陵市人社局和铜陵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168526,287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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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陵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