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委政法委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毕节市委政法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市委政法委所属政法干部培训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为确保考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特发此公告。
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通过考试择优调动的原则;
3.严格实行编内调动的原则;
4.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竞争性考调工作在毕节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调动人员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或愿意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机关工作人员。
三、考调计划及要求
考调计划详见表一《毕节市委政法委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表中所涉及专业均以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发布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为依据。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勤劳务实;
3.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表1)。
(二)考调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3.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人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在最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记录的;
3.不符合公开考调职位相关条件的;
4.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5.截止2013年9月1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
6.合同期未满的计生特岗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考调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及相关信息将在毕节电视台法制生活频道、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委政法委外网(http://www.bjszfw.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干部科(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212室)。
2.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填写的《毕节市委政法委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表2);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年限证明和近三年考核称职(合格)证明;
(5)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5张。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2.考调实行竞争性差额考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或等于拟考调计划数3:1比例的开展考调,低于拟考调计划数3:1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
3.通过资格初审的每人缴纳100元考务费。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均予以调整或取消,对取消考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办理退费手续。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待定。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水平、文字表达能力、法律基础知识、以及政法、综治、维稳相关知识等,总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参加考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以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按比例计算出选调对象的总成绩,每个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选调对象的总成绩与计划选调人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选调对象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地点在考调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调对象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一)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3.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考调的人员。
八、确定调动人员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委政法委外网(http://www.bjszfw.gov.cn/)等媒体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九、组织领导
成立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市纪委第一纪工委全程监督,市委组织部全程指导。
本方案由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咨询联系电话:0857--8638848
联系人:龚鹏13984569418 王虎15085325480
附件:1.毕节市委政法委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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