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主任、副主任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市金融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一)主任(七级职员)1名。负责金融服务中心日常管理;负责协调地方政府融资;负责管理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等。
(二)副主任(八级职员)1名。协助主任做好金融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协助管理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负责地方有关部门委托的金融资产管理及向社会提供相关金融配套服务等。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相关专业;
2.报考主任岗的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报考副主任岗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
3.其他任职条件:
金融从业 人员 |
公务员、 参公人员 |
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 |
主任 |
担任市级金融管理机关或金融机构中层领导岗位(或相当岗位)2年以上 |
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 |
担任副科级职务(八级职员)3年以上 |
副主任 |
5年以上金融工作经验 |
担任科员3年以上 |
担任九级职员3年以上 |
备注:所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同时在其他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 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9号楼108室;联系人:安小军;联系电话:83200353。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劳动合同或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演讲的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为100分。
(三)演讲答辩:演讲答辩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演讲答辩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演讲答辩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演讲答辩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演讲答辩成绩。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演讲的成绩合成成绩(合成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演讲答辩成绩×30%),合计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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