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水土保持办公室2013年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水土保持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贵州省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实施办法》,结合毕节市水土保持办公室工作需要,经毕节市水利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见附件1《毕节市水土保持办公室公开招考聘用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具体学历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协作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有关条件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毕节市水土保持办公室综合科(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南路市水利局三楼311室)。联系电话:0857-8255573;联系人:曾佳令。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聘报考证明(在职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时请准确填写附件2《毕节市水土保持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等相关材料;
6、报名考务费按100元/人收取。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代理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人员本人填写,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必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则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结合考生所学专业,给予改报其他职位。不能改报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五、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纪委第四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笔试科目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面试均不搞任何形式培训。
笔试内容:笔试成绩100分,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笔试时间:2013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2:30—5:00《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8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报考者持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相关招聘信息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水利信息网站上适时进行公布。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两个科目的测试成绩都不是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排序,按聘用职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职业能力测试》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按招聘职位数依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在职人员近三年考核中有不合格(称职)的,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4、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或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8、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九、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毕节水利信息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视为正式聘用,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不得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监督
招聘考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毕节市水土保持办公室公开招考聘用职位表》
附件2:《毕节市水土保持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rar》
市水土保持办公室
2013年6月4日
附件1:
毕节市水土保持办公室公开招考聘用职位表
主管局 |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空编数 |
招考人数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学历 |
专 业 |
职位简介 | |
毕节市水利局 |
毕节市水土保持办公室 |
29 |
3 |
3 |
1 |
01 |
事业人员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从事文字秘书工作 |
1 |
02 |
事业人员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利水电工程、林学、土木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
从事水土保持业务工作 | |||||
1 |
03 |
事业人员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
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水土保持、水环境监测与分析 地质工程与技术类:工程地质勘查、水文与工程地质 测绘类:工程测量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制图技术 水文与水资源类:水文与水资源、水文自动化测报技术、水信息技术 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城市水利、水利工程监理 |
专门从事水土保持监测点驻点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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